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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3-136048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南雁镇鳌江南侧地块控规(草案)公示

  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雁荡山风景名胜区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地指导地块建设,配合落实项目开发,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制定《平阳县南雁镇鳌江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平阳县南雁镇鳌江南侧地块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范围内开展的各项建设活动,应遵守本控规的各项规定,并同时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本规划范围为南雁镇鳌江南侧城镇开发边界围合,总用地面积10..68公顷。

  三、用地布局

本规划范围内用地功能布局依据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送审稿)和《南雁荡山文化旅游片区基础配套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野奢酒店建设工程选址论证方案(初稿)》综合确定。

1商业服务业用地(09)布局

规划共设置商业服务业用地9.89公顷,为商业用地。

2、交通运输用地(12)布局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0.79公顷,城镇道路用地。

  四、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网布局规划

结合南雁镇域道路交通规划与基地交通需求,基地内依托于县道灵溪线,通过笠湖大桥对外联系,地块南侧设置一条12米宽道路,地块北侧保留6米宽现状道路,形成环形道路网布局

2、平面定位和竖向规划

本次规划平面定位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通过确定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转折点的坐标对道路进行定位和控制,为下一步的道路红线控制和用地控制提供依据。

01区位图.jpg

03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02土地利用现状图.jpg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南雁镇鳌江南侧地块控规(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26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91237;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