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废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布如下: 购机补贴进度:2023年平阳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预算720万元,省级资金85.65万元。截至9月15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合计1062.461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910.061万元、省补贴资金101.44万元、县补贴资金50.96万元。受益农民924户,上报申请农机具1269台。 平阳县农机管理站 202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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