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月锋等三位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平阳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平委办〔2019〕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于月锋同志任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琨同志任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三级主任科员;
陈景影同志任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三位同志原任职级同时免去。
中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