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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发〔2023〕58号 各社区,镇属有关科室: 叶金飞,男,身份证号:3**************8,1999年8月参加工作,系平阳县昆阳镇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任中共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水务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28条,经研究,同意昆阳镇应急管理中心与叶金飞同志解除聘用合同。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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