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1) (一)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6)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6)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8) 四、名词解释...................................................................................(22) 五、附件.............................................................................................(24)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6.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11.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 12.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15.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年度计划。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县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16.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17.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提出粮棉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全县规划、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储备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棉花、肉类、食糖等物资储备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等物资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负责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负责对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进行统计,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21.协调地方动员体系构建,包括研究国防动员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牵头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宣传教育等,战时根据军事需求组织国防动员任务落实。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局办公室、发展规划综合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重点工程管理科、价格科、能源科、粮食综合科、物资储备科、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中心综合科和工程管理科、产业科、对口帮扶中心、粮食和物资质量检测中心、能源监察大队、重大项目前期管理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社会建设协调督导科、社会发展与改革科、县国动办。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9,283.03万元,支出总计9,283.0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367.77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专项资金比2021年略有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83.0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87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4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3.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5.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410.00万元,占收入合计4.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16万元,占25.69%;项目支出6,897.87万元,占74.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73.03万元,支出总计8,873.03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333.77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专项资金比2021年略有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34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省级各类奖补资金以及追加部分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9.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1.3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部分专项资金排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9.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4.06万元,占81.18%;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55万元,占2.07%;卫生健康(类)支出69.00万元,占0.78%;节能环保(类)支出1,137.99万元,占12.86%;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50.32万元,占0.57%;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8万元,占1.2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10.90万元,占1.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43.43万元,支出决算为8,84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省级各类奖补资金以及追加部分专项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55.5万元,支出决算为9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调整及人员新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904.27万元,支出决算为9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和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937.45万元,支出决算为498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并支出平阳县鳌江镇第七小学扩建工程500万元(浙财建[2021]140号)、省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资金1100万元(浙财建〔2022〕16号)、十三五能源双控目标考核奖惩资金23万元(温财建[2021]21号-02)、规划编制及课题经费136.8万元(平财追〔2022〕131号、平财追〔2022〕153号、平财追〔2022〕120号、)、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专项经费40.87万元(平财追〔2022〕120号)、数字政府微门户设计经费10万元(平财追〔2022〕120号)、关于支持平阳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加快新材料和智能装备产业协同创新发展课题经费15万元(平发改〔2021〕109号)、服务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28万元(平发改〔2022〕36号 )、平阳县服务业“开门稳”奖励资金70万元(平发改〔2022〕69号)、年中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能源储备-其他能源储备支出调整50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人员考绩奖129.97万元、事业人员考绩奖218.0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行政人员养老保险调整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94万元,支出决算为5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紧急采购冬季棉帐篷6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能源节约利用-能源节约利用。年初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其中75万元做预算指标追减,由县财政直接将预算划转给乡镇,全年预算数实际为13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其他污染减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2〕196号)文件要求追加“温州新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纤维纱线加工再生利用“静脉产业”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资金1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县级补助年中调减预算9.6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年初预算为1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省级补助年中调减预算26.22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重要商品储备-应急物资储备。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笔资金年初预算排在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能源储备-其他能源储备支出,年中调整到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重要商品储备-应急物资储备支出3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能源储备-其他能源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调整到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重要商品储备-应急物资储备3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和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5%。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85.07万元,下降98.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国企改制专项经费”90万元、规划编制费308.5万元、鳌江动车站始发班次发车费及运营维护费10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23.43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追加规划编制及课题经费10万元、平阳县数字化改革数字社会门户建设10万元、动车站改造提升工程支出3.43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规划编制及课题经费10万元、平阳县数字化改革数字社会门户建设10万元、动车站改造提升工程支出3.4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2.32%,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关系,公车使用次数及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占91.35%,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79万元,下降55.2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车使用次数减少,维护费用及油费支出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8.65%,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04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全年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4.3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车使用次数减少,维护费用及油费支出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因全年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支出0.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4.3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车使用次数减少,维护费用及油费支出下降。主要用于能源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00%。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发改委等与工作相关单位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关系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00批次,累计0.0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抽水蓄能工作对接接待1.00批次,累计8.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7.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出行保障费支出较少;比2021年度减少180.31万元,下降45.34%,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常规性工作经费(如:价格监督服务站经费、重点工程慰问经费、价格监测专项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办工作经费等)年初以项目形式下达,实际决算中将其归于基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6.98%,无工程采购授支出,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2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32个,共涉及资金355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本年度未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县重点项目高温慰问专项经费项目和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县重点项目高温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覆盖重点项目个数15个,100%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二是慰问品发放数量1072份,100%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三是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继续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抢抓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让工程早日建成。该项目没有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看望慰问挂职人才干部次数2次,100%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二是考察交流次数2次,100%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三是完成智力支援、产业促进就业、保障改善民生、交流交往交融、文化教育支援等指标,高质量完成双方互访工作。该项目没有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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