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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防指办《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指引》(浙防指办〔2023〕12 号)和市防指《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操作细则》(温汛指〔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防指办制定了《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操作细则》,现印发你们。请各乡镇根据参照执行,开展工作。 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 高等级预警叫应操作细则
根据省防指办《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短临预警叫应果断实施人员转移的工作机制》和市防指办《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操作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四个提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暴雨橙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员(以下简称县指挥中心)通过浙政钉信息、短信或吹哨模块叫应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村(社)负责人),并跟踪确认回复“已收到”。 (2)根据雨情,县指挥中心值班员电话直接“叫醒”需重点关注的村(社区)负责人。 (3)由县防指办领导、值班领导视频点检乡镇。要求:①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岗指挥;②督促村居(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进岗履职;③督促防汛责任人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④组织开展高风险区人员转移。 (4)县指挥中心值班员对村(社区)开展“六问”和“五个问清楚”抽查。要求:一问是否在村在岗;二问是否收到预警信息,哪类预警;三问是否有强降雨,或河道高水位;四问是否有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高风险区、危旧房、低洼积水点等高风险区;五问当天是否已巡查,巡查几次;六问是否有需转移帮扶的孤寡老人等,已转移多少。 2.落实反馈 (1)县指挥中心叫应后,乡镇防指办要在15分钟内通过浙政钉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乡镇值班领导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乡镇受影响情况;③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 (2)解除预警后1小时内,乡镇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县防指值班室及时反馈:①雨水情;②灾情;③乡镇响应落实情况;④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县指挥中心值班员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并反馈县防指办。 4.编发消息 县防指办将叫应情况提交县防指办领导,发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浙政钉群消息。 二、暴雨红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员(以下简称县指挥中心)通过浙政钉信息、短信或吹哨模块叫应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并跟踪确认回复“已收到”。 (2)根据雨情,县指挥中心值班员电话直接“叫醒”需重点关注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3)由县领导或县防指办主任视频点检乡镇。要求:①乡镇党政负责人必须到岗指挥;②督促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进岗履职;③督促防汛责任人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④组织开展高风险区人员转移。 (4)县指挥中心值班员对村(社区)开展“六问”和“五个问清楚”抽查。要求:一问是否在村在岗;二问是否收到预警信息,哪类预警;三问是否有强降雨,或河道高水位;四问是否有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高风险区、危旧房、低洼积水点等高风险区;五问当天是否已巡查,巡查几次;六问是否有需转移帮扶的孤寡老人等,已转移多少。 2.落实反馈 (1)县指挥中心叫应后,乡镇防指办要在10分钟内通过浙政钉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乡镇值班领导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乡镇受影响情况;③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 (2)解除预警后30分钟内,乡镇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县防指值班室及时反馈:①雨水情;②灾情;③乡镇响应落实情况;④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县指挥中心值班员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并反馈县防指办。 4.编发消息 县防指办将叫应情况提交县防指办领导,发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浙政钉群消息。 台风期间暴雨高等级预警叫应按此工作指引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前,县气象部门要提前叫应县防指办主任、副主任、防指值班室。县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前,要提前报告县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 (二)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时,县气象部门要按照气象预警规定和“县叫应到村”的要求,叫应预警责任区内的乡镇负责人和村(社区)责任人。 (三)乡镇防指办主任、副主任和值班室在接到预警后,要及时报告乡镇防指领导,并按时报送防御工作动态,便于防指领导掌握全面情况。 (四)加强预警叫应抽查督导,县指挥中心按照“五个问清楚”和“六问”抽查机制,督促乡镇、村社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严肃防汛纪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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