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镇曙西路3幢2单元林小利等业主向我所提出该单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筑方案审查申请,该项目位于单元楼梯入口,现将具体建筑方案公示如下:总建筑面积: 44.7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19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平阳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申报,联系电话:0577-58116611。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建筑图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鳌江管理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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