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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5/2023-13841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萧江镇
生成日期 2023-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萧政〔2023〕173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关于萧江镇鼓励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社区、村(社):

《关于萧江镇鼓励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希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切实把我镇农业发展抓紧、抓实、抓好。

萧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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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江镇党政办                   2023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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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萧江镇鼓励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镇的农业发展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措施:

1、对水稻规模经营(早稻)10-30亩的实行每亩奖励30元;30-50亩实行每亩奖励50元;50-150亩实行每亩奖励100元;150-250亩实行每亩奖励130元;250亩以上实行每亩奖励150元。在镇原有补助早稻基础上,对种植番茄户番茄大棚改种一季水稻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元,100亩以上奖励200元。

2、对发展效益农业成绩突出,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种养殖企业予以奖励(以县级以上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同一等级仅补一次):获得镇级荣誉补助2000元,县级荣誉补助3000元,获得市级荣誉补助1万元,获得省级荣誉以上补助2万元。

3、对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的农户(如三羊牌、久保田收割机等)给予补助:购买农机具金额为1-5万,补助1000元;购买农机具金额为5-10万;补助3000元;购买农机具金额为10万以上,补助5000元。

4、鼓励土地规模化经营,对村集体统一流转300亩以上或国家粮食监测点统一流转耕作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耕地全年抛荒的、种植草坪的村,应在当年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当年全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本办法试用期一年,如与上级政策有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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