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平政办〔2015〕155号)、《平阳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平住建〔2023〕129号)和《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文件精神,经乡镇申请、初步审核,并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审查,拟对林俊秀等25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家庭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的形式向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举报电话:0577-58191703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八楼(812)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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