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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平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CPYD20-2024-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1〕2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现就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补贴面积的核定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未开展确权登记的,以二轮承包颁证面积为依据),减去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不予补贴的耕地包括:对已常年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标准

待行政村(社区)签字盖章后在行政村(社区)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各乡镇将核定的补贴面积上报后再予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行政村(社区)申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由乡镇组织本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申报。各行政村(社区)填写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登记表(附件1),重点审查申报耕地面积及用途(含种植现状),对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基础信息的核对工作,审核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做到逐户登记,不允许拼户登记。农户要积极配合申报工作,提供身份证号码、市民卡账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相关填报资料经与农户联系确认后登记造册,确保耕地与人员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核实后的登记表经行政村(社区)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登记表和本行政村(社区)补贴面积证明材料等报乡镇人民政府并存档。

(二)乡镇核实

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社区)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已改变耕地用途、抛荒1年以上、达不到耕种条件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同时要审查各行政村(社区)上报信息的完整性。核实汇总后,登记造册并在公示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三)行文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在2024年6月6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并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附件2)EXCEL发送给农田与耕肥服务小组易丽容同志。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四)资金发放 

根据各乡镇今年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于2024年上半年下达资金文件,资金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对发放不成功的对象,各乡镇配合做好相关材料补全或更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对辖区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和督查工作负责。同时要加强补贴操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主动与基层干部群众沟通交流,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申报办法,赢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做好有关申报材料备份保存。复印相关申报材料如登记表、农户补贴面积证明材料与公示件等造册留档,以便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时如实上报补贴内容,组织人员加强核查力度,对上报的耕地面积及用途要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伪造资料、弄虚作假等现象。各行政村(社区)对上报面积的真实性及上报材料的准确性负责。

四、实施期限

本文件施行日期自 2024年 6月 6日开始到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1.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登记表

2.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

3.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样张)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基础信息登记表

乡镇            村(社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姓名

耕地承包面积

耕地用途

已变面积

补贴面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 注(种植现状)

























































合计








注:1.补贴面积=耕地承包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耕地用途已变面积(含1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2.小数点保留两位

3.此表一式两份,上报乡镇一份,村(社区)自留一份

行政村(社区)经办人签名:             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签名(公章):  


附件2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

乡镇人民政府:                                       单位:亩、元

序号

(社区)

姓名

耕地承包面积

耕地用途

已变面积

补贴面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    注

补贴金额



























































































合计










注:小数点保留两位


附件3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样张)


经行政村(社区)调查核实,本行政村(社区)原有耕地面积     亩,除去已常年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亩,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   亩,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漏报或虚报现象,请及时向行政村(社区)委会反映或举报。本公示期限7天,从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

乡镇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3719501

行政村(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