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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变更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麻步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黄昌洲(钟长思)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 平阳县麻步镇新河西路108号

床位(牙椅):50(1)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康复医学科(门诊)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老年病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 /儿科 /儿童保健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皮肤科 /康复医学科(门诊) /临终关怀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6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