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00台大型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F-17-2、F-17-3地块 | 浙江欧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因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公司计划另择地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新兴产业园F-17-2、F-17-3地块,建设自有厂房,实施“年产100台大型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29303 m2,厂房建成后,预计总建筑面积87909 m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有项目产能保持不变,新增年产100套智能印刷设备 | 2024年11月18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浙江欧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大型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本项目喷漆车间、干燥车间保持密闭微负压,在喷漆车间、干燥车间侧面均设置1个抽风口收集废气。先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处理漆雾,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设备净化处理,经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25 m。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切削液、涂料废桶、喷漆废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桶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静置无滴漏后打包,由金属冶炼单位回收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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