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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温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内容,为持续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水利局按照《平阳县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对复审单位进行了验收,确认10家单位通过节水型单位复核(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节水管理,积极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总结节水型单位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通过节水型单位创建、复核,进一步推动本单位节水工作。 附件:2024年度平阳县节水型单位复核名单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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