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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6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酒精度、柠檬黄、亮蓝、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托曲珠利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萧江镇综合市场(毛永各)销售的1批次胡萝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2. 平阳县语嘉超市销售的1批次超级波克啤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3. 平阳县成鱼海鲜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莴笋干柠檬黄、亮蓝项目不合格。 4. 中心菜市场施金昌销售的1批次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5. 平阳县李英面制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面疙瘩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6. 平阳县水头镇左邻右舍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本地鸡蛋托曲珠利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三).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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