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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昨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上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城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联评小组、调研组相关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5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政府20个组成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审议并票决通过了关于平阳县202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听取了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平阳团)履职情况的报告。

就下一步工作,曾上俊强调了四点意见。一要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化理论武装、强化制度自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升履职能力。要在深化思想认识、深化法治意识、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三要保持为民初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势,用好基层单元平台载体,多为群众办实事、多为企业解难题、多为基层献良策。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展现人大良好形象。要完善工作机制、建强人大队伍、守住廉洁底线,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动人大工作塑品牌、创特色、出成绩,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出席会议。县政府有关副县长和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