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2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阳县202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2024年1-10月,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3%,同比增长2.96%,其中:税务部门征收31.22亿元,同比增长5.68%;财政部门征收7.03亿元,同比下降7.6%。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同比下降5.08%。 根据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调整如下: (一)收入预算。 拟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3.77亿元。其中: 1.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至42.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6.17%。 2.调减政府性基金调入18.82亿元。 3.调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亿元。 4.调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亿元。 5.调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46亿元。 6.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45万元。 7.调增存量资金调入5.5亿元。 8.调增上年结转收入5000万元。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11.22亿元。 (二)支出预算。 拟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亿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2.05亿元,其中调减年终结算预留1.03亿元,调减考绩奖预留9279万元,调减招商引资工作专项260万元,调减宣传工作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476万元。 2.国防支出调减41万元,其中调减平阳县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4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调减147万元,其中调减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运行经费49万元,调减武警中队场所改造建设等经费38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60万元。 4.教育支出调减1.62亿元,其中调减教育年终结算预安排1.25亿元,调减教育考绩奖预留760万元,调减中小学教科书补助643万元,调减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628万元,调减义务段免住宿补助经费438万元,调减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300万元,调减民办教育扶持276万元,调减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经费250万元,调减薄弱学校公用经费135万元,调减学校教师工作经费108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114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调减1.63亿元,其中调减南麂基金岛奖励9300万元,调减企业研发后补助2853万元,调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奖励1570万元,调减数字化改革专项957万元,调减鳌江实验室建设经费500万元,调减武汉大学平阳创新中心建设经费190万元,调减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建设经费150万元,调减浙江理工大学平阳研究院建设经费119万元,调减平阳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经费116万元,调减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奖励108万元,调减产学研合作补助10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306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66万元,其中调减基层设施运转专项经费6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2120万元,其中调减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141万元,调减义务兵优待金330万元,调减困境儿童、孤儿保障经费320万元,调减高龄津贴24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8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调减5166万元,其中调减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2898万元,调减社会医疗救助专项2062万元,调减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66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调减2060万元,其中调减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755万元,调减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12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185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调增825万元,其中调增平阳县垃圾填埋场工程郑家内村安置地市政配套工程(一般债)1000万元,调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经费9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8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调增1182万元,其中调增平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般债)2400万元,调增平阳县鳌江干流治理麻萧段防洪工程(一般债)2000万元,调减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518万元,调减一事一议项目421万元,调减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20万元,调减湿地生态保护经费300万元,调减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300万元,调减结对帮扶项目200万元,调减野生动物本底调查194万元,调减科技强农产业研究院共建项目192万元,调减历史文化村保护151万元,调减耕地质量调查与提升项目150万元,调减省级特色强镇项目经费10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272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调增6909万元,其中调增平阳县鳌江火车站至昆阳公路工程(一般债)5000万元,调增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一般债)2000万元,调增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一般债)1000万元,调减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1002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89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减240万元,其中调减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240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减581万元,其中调减年度变更调查189万元,调减基础测绘专项经费180万元,调减海洋综合管理107万元,调减国土空间监测105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调减59万元,其中调减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补贴30万元,调减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省级补助29万元。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1526万元,其中调增平阳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一般债)160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调减74万元。 17.其他支出调减500万元,其中调减向上争取奖励资金500万元。 18.预备费调减1.05亿元。 19.转移性支出调增9570万元,其中调增市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专项上解9750万元;调减双对口经费180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调减450万元,其中调减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450万元。 21.结转下年支出调增1.71亿元。 以上项目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11.2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2024年1-10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5%,同比下降48.0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5%,同比增长74.18%。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54.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1%,同比增长1.52%,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7.28亿元,同比下降41.91%。 根据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2024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调整如下: (一)收入预算。拟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24.69亿元,其中: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亿元,调减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8亿元,调增专项债券收入16.23亿元,调增地方性政府性基金调入1.8亿元,调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28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86.44亿元。 (二)支出预算。拟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24.69亿元,其中:调增新增专项债支出16.23亿元,调减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成本(化债)13.87亿元,调减总部企业奖励1.35亿元,调减被征地农民保障金1.2亿元,调减基本建设安排1亿元,调减PPP可行性缺口8000万元,调减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计提资金8000万元,调减预算预留5500万元,调减疫情防治及政策兑现专项5000万元,调减上解省级耕地开垦资金3000万元,调减和美乡村建设2905万元,调减应提各项基金规费税费2600万元,调减十大民生实事预留2500万元,调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2050万元,调减企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1942万元,调减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可用性付费1900万元,调减购房补助1800万元,调减S230提升改造工程1707万元,调减公交车亏损补助资金1600万元,调减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1600万元,调减一事一议项目1230万元,调减欠薪周转金1200万元,调减乡镇收入及体制结算1182万元,调减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1150万元,调减农业土地开发1000万元,调减垃圾处置费(PPP项目)1000万元,调减国企改制专项900万元,调减垦后管护800万元,调减全县建筑业企业扶持奖励经费800万元,调减百亿企业培育专项资金740万元,调减离休、残军医疗基金700万元,调减粮食专项资金600万元,调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600万元,调减人才发展专项经费600万元,调减城镇环卫保洁考核经费500万元,调减森林平阳建设500万元,调减共富村500万元,调减其他零星项目5624万元,调减调出资金18.82亿元,调增年终结转2.29亿元。 以上项目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86.4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2024年1-10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如下: (一)收入预算。维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00万元不变,其中调增利润收入204万元,调减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万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4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维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00万元不变,其中调减运营经费补助540万元,调减项目补助240万元,调减工程经费补助60万元,调减企业补助5万元,调增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45万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4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 (一)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2024年1月12日下达专项债19.42亿元、一般债3亿元用于项目建设;7月2日下达专项债6.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1亿元用于化解债务;9月13日下达专项债1.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10月23日下达专项债7.53亿元用于化解债务、一般债1.5亿元用于补充财力。四次下达之后,我县债务合计新增限额40.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限额4.5亿元,专项债务新增限额35.65亿元。 (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 在2024年年初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中,已将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分配至7个一般债券项目用于建设。2024年7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第一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报告中已将1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分配至17个专项债券项目用于建设。剩余21.85亿元债务限额,拟分配11.82亿元至12个专项债项目用于建设,8.53亿元至5个项目用于化解债务,1.5亿元至7个一般债项目用于补充财力,详见下表。
剩余21.85亿元债务限额拟发行分配表 单位:万元
(三)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依据上述新增债券资金收支情况,我们编制了2024年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82亿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1.82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53亿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支出”8.53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亿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 “农林水支出”44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0万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附件1:2024年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附件2: 2024年8月-11月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明细表(用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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