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茜茜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所提的《关于“精简规范‘进校园’活动”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纠治校园中的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近年来,我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教组〔20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温教基〔2018〕86号),我局出台了《平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平教普〔2019〕457号)。2024年根据《2024年温州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温教工委函〔2024〕1号)出台了《2024年平阳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严格执行省市“进校园白名单”内容,明确了县级层面原则上不再增设“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成立“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领导小组,对全县95所中小学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重点整治进校园活动、督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指尖上的APP”等4个方面的问题。经自查,共梳理非教学任务进校园事项209项,4月15日报市局法规处审核后确定县级管理事项为81项(省市级事项由上级统筹处置),其中进校园活动事项24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35项、社会事务事项17项、指尖上的APP5项。按“清理取消一批、压减整合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截至目前,我县已取消14项、整合7项、规范4项、维持50项,其余6项问题有序推进中。接下来,我局将强化长效管理,着力整治校园中的形式主义,对于违规的活动,按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肃查处追责。 最后,感谢你对平阳教育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焕回;联系电话:15858031020,63880588。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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