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4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目录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力以赴稳运行,要素争取取得新进展。

(二)精准高效惠主体,财政政策激发新活力。

(三)降本节流夯基础,财政治理迈出新步伐。

(四)以民为本增福祉,民生保障跨上新台阶。

(五)齐抓共管聚合力,监督履职彰显新作为。

三、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二)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四)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五)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六)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四、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锚定高质量运行,奋力交出财政收入优异答卷。

(二)锚定高标准推进,奋力交出营商环境优异答卷。

(三)锚定高品质保障,奋力交出幸福民生优异答卷。

(四)锚定高起点谋划,奋力交出共同富裕优异答卷。

(五)锚定高水平防范,奋力交出风险防控优异答卷。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优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8.9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8%,其中:税务部门征收32.03亿元,财政部门征收8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85.28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8.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政府基金调入资金29.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3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38亿元、其他调入1.38亿元、上年结转7.98亿元),收入合计125.31亿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1亿元,同比增长7.82%,完成调整预算的99.94%,加上转移性支出27.6亿元(其中:上解支出2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5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5亿元),支出合计125.31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8.9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8%。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71.52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8.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政府基金调入资金29.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3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38亿元、其他调入1.38亿元、上年结转7.98亿元、减去乡镇支出13.76亿元(其中:体制补助支出6.96亿元),收入合计111.55亿元。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5亿元,同比增长1.97%,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的85.92%,加上转移性支出27.6亿元(其中:上解支出2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5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5亿元),支出合计111.55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7.33亿元,同比增长9.52% ,完成同口径调整预算的93.09%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3.66亿元,同比下降62.81%,完成调整预算的95.52%。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3873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66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6124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3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67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263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2.34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31.48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212万元、上年结余1.15亿元、地方性政府基金调入10.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5亿元),收入合计98.81亿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9.05亿元,同比下降11.87%,完成调整预算的92.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8亿元,同比下降70.48%。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98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2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8亿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21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债券付息支出3.46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6.17亿元;

债务发行费支出156万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9.76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9.02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413万元),支出合计98.81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7.33亿元,同比增长9.52% ,完成同口径调整预算的93.09%,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3.66亿元,同比下降62.81%,完成调整预算的95.52%。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3873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66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6124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3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67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263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2.34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25.06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212万元、上年结余1.15亿元、地方性政府基金调入10.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5亿元、减去乡镇支出6.42亿元),收入合计92.39亿元。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2.63亿元,同比下降11.87%,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的9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8亿元,同比下降70.48%。具体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98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2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02亿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21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债券付息支出3.46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2.61亿元;

债务发行费支出156万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9.76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9.02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413万元),支出合计92.39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7亿元,同比下降2.0%,完成年初预算的92.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9亿元,同比增长13.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2023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赤字0.19亿元,上年结余54.1亿元,滚存结余53.9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21万元,同比增长11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收入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41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96万元,同比下降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加调出资金3236万元,支出合计4132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债务限额。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5.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8.33亿元。

2.债务余额。

2023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7.39亿元,占32.66%,较上年增加3亿元;专项债务118.32亿元,占67.34%,较上年增加18.75亿元。我县债务余额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之内。

3.债务变动情况。

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21.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亿元,专项债券18.75亿元。

一般债券3亿元,分别为平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1亿元,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5000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1000万元,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平阳段)5700万元, 228国道至昆鳌大道连接线工程700万元,平阳县垃圾填埋场工程郑家内村安置地市政配套工程500万元,平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200万元,杭深高铁鳌江站增加站房面积工程200万元,平阳县鳌江干流治理水头段防洪工程1200万元,平阳县塔头粮库拆建项目500万元。    专项债券18.75亿元,分别为平阳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二期)3000万元,平阳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三期)5000万元,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5亿元,平阳县职业教育建设项目2亿元,平阳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1亿元,平阳县鳌江公办幼儿园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500万元,平阳县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2000万元,平阳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道路工程1.6亿元,平阳滨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亿元,平阳县昆阳镇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综合提升工程1.2亿元,平阳县昆阳智慧产业园电力设施工程9000万元,平阳县各乡镇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项目1500万元,平阳县昆阳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5000万元,中国塑编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1亿元,平阳县麻步镇花果田园•老区共富示范区工程项目4500万元,苏步青故里文旅设施提升工程9000万元,平阳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5亿元,平阳县浙南红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5000万元。

4.债务偿还情况。

2023年我县无到期债务。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力以赴稳运行,要素争取取得新进展。面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的严峻挑战,切实扛起抓收入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争资源、保平衡、稳增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8.95%。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42.12亿元,其中省财力性专项补助较去年增长17.08%。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1.7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8.75亿元。通过竞争性评比,获2023-2025年绿色转化省财政专项激励三年3亿元。争取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获省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制定出台《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激励办法》,激励各部门加大条线对接力度,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助推各项事业发展。

(二)精准高效惠主体,财政政策激发新活力。大力培育优质税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生好产业提升、项目引育、科技创新之财。将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谋划设立20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能快则快、应享尽享”原则,真金白银兑现惠企支出6.33亿元,推动一揽子助企政策落地见效。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全县政府采购规模23.53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达95.20%;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价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由10%降至1%。

(三)降本节流夯基础,财政治理迈出新步伐。及时开展防疫资产处置工作,累计清点防疫资产3.68亿元,划拨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防疫物资1.59亿元,避免资产流失浪费。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国有资产4599万元。有序解决基建户、往来款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分门别类、逐步整改,共清理基建户179个、收回往来款7.38亿元。重塑项目投融资决策机制,组建投融资项目评审中心,为规范投融资业务打好基础。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完成投资估算、结算备案审核666个,节约政府投资金额8.84亿元。

(四)以民为本增福祉,民生保障跨上新台阶。科学统筹重要节点库款调度工作,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全年民生支出79.04亿元,同比增长14.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88%,为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民生实事提供坚强支撑。支持教育事业21.40亿元,助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平阳教育高地、打响“学在平阳”品牌。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方面强化保障,投入11.14亿元支持医疗健康事业,支持县域尖端医疗供给、健康服务全域覆盖、优生优育保障,推动县域医疗能力大幅提升。落实一揽子养老待遇调整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等发放标准,补齐养老短板。

(五)齐抓共管聚合力,监督履职彰显新作为。立足财政主责主业,将清廉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努力打造“政治清明、经济清净、文化清正”的清廉机关。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常态化排查风险、措施、责任“三张清单”,狠抓执纪监督。围绕“财会监督年”活动,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乡镇内控和财务检查等系列工作,构建多跨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加强“两直”资金动态监控,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推行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迭代升级数字国资监管系统,完善人事、资产、产权、财务、审批和风险预警,优化国企资金管控。

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县财政部门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7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5件;县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提案28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6件,共计55件。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完善承办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实现按时办结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注重将建议和提案办理与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认真吸收借鉴和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

一年来的收获,是县委县政府正确把向、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财政干部勠力同心、接续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收支压力凸显,财政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怎么平衡、风险防控如何压实,如何通过稳收支、稳运行为全县大局多作贡献。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持续攻坚破解,需要我们更加精准地分析预判、统筹谋划、有效应对。

三、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当前,我县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效果持续显现,2024年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在支出方面,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以及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等一批大事要事都需要财政保持较强的支出规模,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对此,我们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兜住兜牢兜准民生底线,切实保障落实中央决策、省委市委部署和县委要求。

(二)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明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结合对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全县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结合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支出结构和资源配置优化力度,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资金效能,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我县财政平稳运行,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财政力量。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县。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3.5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税收收入34.8亿元,增长8.7%;非税收入8.7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71.5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亿元、政府基金调入资金26.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344万元、上年结转4.5亿元),收入合计115亿元。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00.6亿元,同比增长2.9%,加上转移性支出14.4亿元(其中:上解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0万元),支出合计115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1)基本运转支出40亿元,其中:乡镇运转5.8亿元;

(2)专项支出60.6亿元,其中:乡镇5556万元。

2.县本级。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3.5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税收收入34.8亿元,增长8.7%;非税收入8.7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5.1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亿元、政府基金调入资金26.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344万元、上年结转4.5亿元、减去体制补助支出6.4亿元),收入合计108.6亿元。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94.2亿元,同比增长12.2%,加上转移性支出14.4亿元(其中:上解支出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0万元),支出合计108.6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财政当年支出分项目情况安排如下:

(1)基本运转支出34.2亿元;

(2)专项支出60亿元。

(四)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县。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90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污水处理费收入40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1.8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5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4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21.1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96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4亿元、上年结余7413万元),收入合计111.1亿元。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83.3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410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3亿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803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债券付息支出4.3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8.2亿元;

债务发行费支出200万元。

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7.8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亿元),支出合计111.1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90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污水处理费收入40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1.8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50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4亿元。

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20.2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96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4亿元、上年结余7413万元、减去乡镇支出9260万元),收入合计110.2亿元。

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82.4亿元,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410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9.4亿元;

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803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债券付息支出4.3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8.2亿元;

债务发行费支出200万元。

支出加转移性支出27.8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亿元),支出合计110.2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五)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52.7亿元,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47.6亿元,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5.1亿元,上年结余53.9亿元,滚存结余59亿元(县本级与全县数据一致)。

(六)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4189万元,收入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4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856万元,支出加调出资金3344万元,支出合计420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县本级与全县数据一致)

(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提前批限额22.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42亿元。本次新增限额下达之后,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8.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7.75亿元。

2.债务变动情况。

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已下达22.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3亿元,专项债券额度19.42亿元。

一般债券额度3亿元拟分配如下:平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6500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2500万元,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2000万元,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平阳段)9000万元,平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00万元,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8000万元,平阳县塔头粮库拆建项目500万元。

专项债券额度19.42亿元拟分配项目有待省财政厅进一步明确。

3.债务偿还情况。

2024年我县到期债务1.2亿元,为一般债券到期1.2亿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锚定高质量运行,奋力交出财政收入优异答卷。坚持全县收入组织“一盘棋”,联动税务部门,培育、招引更多可持续发展的优质税源,壮大可用财力,增强财政调控能力。联合资规提前谋划做地出让计划,明确每宗土地时间节点及资金预算,争取各地块按节点目标挂牌出让,实现土地出让金当年入库。谋划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提取标准事宜,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大环卫保洁费收缴力度,争取应收尽收。全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各类债券额度达2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二)锚定高标准推进,奋力交出营商环境优异答卷。按照我省“8+4”经济政策体系框架,加快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清单,用足用好财政政策空间,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严格实行惠企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原则,创造性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用好“两个健康”直通车,推动各项财政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快享。聚焦稳岗就业、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关键环节,适时推出纾困帮扶财政举措,全力为市场主体减负。系统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关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关键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服务等领域,培育发展新动能、稳定传统消费、扩大新型消费。

(三)锚定高品质保障,奋力交出幸福民生优异答卷。聚焦“七优享”工程,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补齐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短板。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抓好援企稳岗、灵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稳就业措施,全力配合工伤、失业基金省级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整合社会救助资源,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

(四)锚定高起点谋划,奋力交出共同富裕优异答卷。充分发挥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作用,以村庄组团发展、抱团共富为突破口,全面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探索现代农业品牌发展、和美乡村示范建设、绿色生态品质迭代的共富村实现路径。聚焦“扩中”“提低”行动、“钱随人走”政策体系、“红都绿野·山海共富”绿色转化,放大专项资金、未来乡村平台等载体的示范推动效应,谋划更多具有主导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抓手和重大改革,逐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以财政“小切口”推动共同富裕“大场景”。

(五)锚定高水平防范,奋力交出风险防控优异答卷。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项目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密切关注省市政策动态,适时调整化债攻坚方向,积极拓宽化债资金渠道,提前做好再融资债券申报准备,守住债务管理红线。持续完善社保基金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适时适度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提标扩面,做好跨周期谋划、长周期安排,做大社保风险准备金“蓄水池”,着力防范化解基金支付风险。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围绕“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找准财会监督重点,创新财会监督手段,通过系统联动、专项整治,方式创新、手段集成,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贡献更大财政力量。

1.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定).doc

2024年预算收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