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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是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年,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平阳县教育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现将平阳县教育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我局现有公务员13人,公职律师1人,持有执法证14本,持证率达100%。2023年与浙江横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能力建设水平。截至目前,法治机构履职无重大失误事件。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 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持续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深入推进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跑零次”可办理的比例达90%以上。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做好上级政府、部门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我局正在使用县级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相关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组织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四个一律取消”。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部门三定方案,严格按公布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面开展县、乡镇两级政府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及《平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参考图》,制发的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大清理工作力度,组织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工作,2023年制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平教〔2023〕128号)。 3.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印发《平阳县教育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平教〔2023〕418号)。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教育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促进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平阳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平教〔2023〕98号)。开展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职权审核确认工作,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方案,对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职权、依据进行梳理规范。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100%覆盖。 (五)深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平阳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努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加大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积极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的管理工作。 (六)强化行政调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强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互通机制、重大行政争议共同协调化解等机制。 2.完善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调节,将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机关和法治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七)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⑴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加大校园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平阳县人民法院、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平阳县公安局、平阳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聘任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县域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周”“普法进校园”“平阳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全县中小学主动邀约本校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和家校共育等工作需求,实施课程化教学,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普法课程体系,落实“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防诈骗”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实践。全县各中小学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于每年12月份对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将作出客观评价。 ⑵组织开展平阳县中小学生 “学宪法讲宪法”系列主题活动。为进一步将“八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周”“12.4宪法日”等主题系列活动,实现各项活动内容全覆盖。2023年,全县学生已荣获省级法治知识竞赛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市级法治知识竞赛市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荣获市级法治演讲比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名;县级法治知识竞赛、演讲共评出一等奖25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88名。 ⑶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普及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生德育教育要求,积极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2023年,全县各校已开展各类活动400余次。各校园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通过召开家长会、参观平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对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着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2023年10月19日,县教育局与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护航青春,筑梦未来”学生法治实践活动,共计10所学校,52名学生代表参加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现场观摩、实地参观、专职法治副校长共上一堂法治教育课等活动,将课堂搬进司法部门,实现学生法治实践新探索。组织109所中小学开展2023年全县青少年“宪法卫士”线上学习实践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参与人数达115784人,参与率达93.35%。 ⑷多渠道将法治教育融入各校的日常教学中。一是明确要求不得少5个学时,可采用专题培训,也可采用融入式培训等方式进行。二是利用统编教材,加强学校法治建设的课堂教学。结合相关要求,建构全方位道德与法治课程体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方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按课标制定学校教学计划,分段教学,分段实施,循序渐进;加强对课堂质量的评估,定期检查教师教案;教学计划不得挤占道德与法治课时;把课程渗透与德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该课在学校德育教育中的课程功能。三是立足课堂开发特色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学校定期检查每周2课时道德与法治课课程安排,具体落实到各年级课表,并确保思政课时不被挤占、挪用。力求改变教师的备课方式,提高教师的备课质量和教学效益。每个年级可针对年级特点结合学校德育工作选定几篇重点课文开展集体备课。备课力求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教案中重在突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青年教师还应该重视学科融合,开展跨学科项目化学习活动。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很多内容涉及语文、数学、美术等多学科知识,学校开展主题设计就以点带面,结合STEAM课程的优势,进行本土化的研究,模糊学科边界,设计多样的主题项目。 2.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⑴推进学校章程建设。2015年全面启动中小学章程建设,2017年底全面完成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与核准工作,实现了“一校一章程”。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章程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小学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联合会等制度,突出家长、社区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和监督。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作用,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平阳县教育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未设立独立的法制机构和专职的法律专业人员负责法治工作,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人员较少,执法队伍较为薄弱,难以高效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任务;三是法治台账材料归档亟待进一步完善,材料搜集整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阳县教育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和科室,构建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组织研究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和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高度重视宣传学习。平阳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行政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把教育工作纳入依法决策、规范管理的轨道。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平阳县教育局将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依法保护公民在教育领域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持续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推进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规范法治副校长管理,落实法治副校长每年不少于4课时教育教学任务,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全面推进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持续利用统编教材,加强学校法治建设的课堂教学,继续将普法培训融入各校的学时培训中,从5个学时提升到6个学时。加强法治教育在各学科中的渗透力。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保障学生法治实践不少于2课时活动。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指导各中小学充分利用教育部普法网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如平阳网、平阳教育等主流媒体,推送学校法治教育活动情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全面落实省、市、县“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本县各校实际,丰富内涵,统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拓宽青少年法治学习载体,促进全县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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