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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0/2024-13894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平阳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总体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本单位法定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县住建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2023年,我局坚持把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有序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应知应会的学习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积极开展局班子会“会前学法”。健全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日常工作中,我局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住房与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并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全县住建系统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治机构建设  

在强化组织保障的工作上,着重完善法治机构建设,由法制科负责与各级法治机构做好法治工作对接,承接相关法治工作任务;人员保障方面优先配置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的人员;设定专人担任法治联络人,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法治相关材料及统计报表。另外,我局还聘请了浙江九州律所资深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就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及重大事项决策获得专业法律咨询意见。

(三)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一是行政诉讼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收到法院有关诉讼通知后,第一时间调取相关原始档案材料,排查涉诉具体行政行为相关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分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到位、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应诉准备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接,对存在败诉风险的,及时要求相关科室做好改进工作。2023年我局新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共4起,其中2起经调解原告撤诉,1起驳回原告起诉,另外1起案件目前正审理中;二审案件1起,已撤诉,未有败诉案件。

二是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6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已审结,我局未有被纠错和确认违法案件。

三是行政调解工作。2023年,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特别是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在诉讼立案及诉讼过程中,及时和原告对接,解释政策、耐心说服,争取原告的理解,2023年共有3个行政诉讼撤诉案件。

四是信访处置工作。2023年,住建领域总共受理信访案件1783件,信访处理率100%、回访率100%、12345政务热线满意率100%,未发生因逾期答复或答复出现问题被市县扣分的情况。

(四)强化法制审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审、备案和发布工作,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局法制科和法律顾问对接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结合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出具法制合法性审核意见,2023年,对《平阳县农村住房建设“四到场”管理办法》(平住建〔2023〕20号)等文件完成了法制审查。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县住建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县住建局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县住建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规范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 按照《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公开处罚结果。

二是执法资格审查。以《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目前我局执法岗位正式在编人员154人,申领执法证件数153人,申领执法证件率达99%。

(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涉及我局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期限等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全过程阳光透明服务。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局办公室与相关科室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及时将相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592条,其中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356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公开以及住建有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商品房市场、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征求意见、住房保障等民生重点关注信息等;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36条。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予以了答复。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捋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定了《平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七)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根据我局普法规划及上级单位的相关普法宣传要求,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公告栏、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送法进工地、微信推送、其他新闻媒体宣传等途径,开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本县居民对住建系统房屋建设、建筑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法律知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方面,法制宣传力度不够,采取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多样化。另一方面,法制审查工作力量存在薄弱之处,个别时候难以及时进行审查。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遵法守法,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引导鼓励大家读原著、学原文巩固理论基础,充分利用党组会、集体学习等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和宣传,定期研究推进住建法治建设工作、研判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切实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适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检查、督查,抓好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的落实。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我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公示工作,拓宽公示渠道,及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布。执法过程当中,直接向当事人当面告知行政执法结果,同时将有关结果或文书送达。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各类行政诉讼应诉案件,传达并强调了应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县住建工作实际,有效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具体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切实推进各项法治工作。

(二)提高监管效能。结合“一号改革工程”涉及的晾晒指标,以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为导向,继续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机制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有机融合,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三)完善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四)加强法治宣传。紧紧围绕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目标及总体要求,以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群众和企业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和企业中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