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平政办〔2015〕15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核,共有2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577-58191703。 附:2024年3月20日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家庭情况公示名单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3月20日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 申请家庭情况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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