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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4-139513 主题分类 卫生,医药管理,医保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2024〕14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结合平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进一步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合作机制,健全传染病处置、预防干预、临床诊疗、监测评估等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疾病三级预防,着力解决医疗与预防分割的问题,实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有效融合。到2024年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医防融合体系全面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底,医防深度融合,实现人员通、业务通、资源通、信息通,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逐步降低,居民健康主要指标明显提升,全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体系融合。

1.建立工作机构。依托县疾控中心成立县医防融合工作指导中心,具体指导全县医防融合工作推进。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成立医防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实行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共卫生科合署办公。

2.完善工作模式。进一步发挥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的作用,落实县域医共体传染病防控任务,完善公共卫生专员、联络员派驻制度。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互派人员机制,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主任由疾控中心副主任或中层业务骨干兼任。

3.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平阳县疾控中心和平阳县人民医院,建立传染病防控创新协同联盟,作为全县传染病防控、救治培训指导和科研创新技术支撑。

(二)防控业务融合。

4.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建立疾控机构与公立医院日常定期会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就原因不明传染病、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和院感事件等进行通报和会商,遇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起会商,商议对策并开展风险评估。

5.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完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强化传染病首诊负责制,规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加强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预警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加快推动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6.建立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在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及风险人群管控等应对处置措施中的协同配合,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教育、民政、公安、农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遇重大疫情防控,成立应急流调中心,提前排摸传染病病例在医疗机构的活动轨迹和密切接触者,及时研判疫情风险,共同制定防控计划和处置意见。严防院内感染发生和扩散,确保响应快、处置快、效果好。

7.强化救治能力建设。强化传染病多病共防、综合防治,以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规范肺结核诊疗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

(三)平台信息融合。

8.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数字化体系。建设多层次多部门多病种的传染病监测预警数字化体系,实现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公共卫生管理业务协同,提升对重点传染病和罕见病的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实现人工智能自动分析预警。依托市级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症状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自动推送和主动抓取诊疗数据,为早期发现急性呼吸道和虫媒传染病,尤其是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异动提供数据支撑。

9.建设医防融合大数据平台。依托城市公共数据平台和市级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完善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机制,依托温州市医防融合大数据平台,打通HIS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等系统信息壁垒,多渠道完善和丰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居民、家庭医生、临床医护和公共卫生人员之间互动沟通和信息共享融合。依托公共卫生决策分析与服务评价信息系统,建成医防融合量化体系。

(四)监督监管融合。

10.建立医防融合工作评估制度。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国疾控传发〔2023〕21号)、《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等要求,对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实施医防融合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源共享、传染病诊疗管理与报告、应急处置、免疫预防、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信息化建设等。将医疗机构履行医防融合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11.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责任。

(五)医防资源融合。

12.扩大免疫预防服务。建立以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产科接种门诊为重心,综合性医疗机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为有效补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手段,拓展预防接种服务,指导临床医生针对老年人、糖尿病病人等特殊人群开具“免疫处方”,合理建议接种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疫苗接种咨询服务门诊,为特殊健康状况人群提供预防接种咨询和评估,利用人工智能和区域诊疗平台,自动采集咨询对象诊疗史等评估资料。

13.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坚持“平战结合”,以国家致病菌识别网为依托,以全县各医疗卫生实验室监测系统为支撑,构建覆盖全县的公共卫生网络实验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作分工、相互补充、资源联动和信息共享”的原则,建设由疾控中心实验室、医疗机构检验科等共同组成的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网络。建立健全县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服务,提高传染病病原学诊断和人体生物学标本检测能力,以有效应对传染病疫情以及食品、环境等健康危害因素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打造健康教育主阵地。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融入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全流程,把医疗机构打造成为健康教育主阵地。依托“抖健康”传播云,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多点位精准投放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候诊大厅、输液室、病房等场所全覆盖。实行药方和健康教育“双处方”,改造医院信息系统,将健康教育与门诊、住院、院后等全过程的诊疗服务有效融合。

(六)人才培养融合。

15.强化人才队伍培育。实施公共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引育力度,加强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交叉培训制度,开展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诊治、实验室检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培训,推动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双提升。

16.实行人员双向柔性流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人员双聘、双流动”机制,实现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人才融合互补。鼓励疾控机构选拔专业技术人员到试点医疗机构兼职,“平时”兼职参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战时”立即投入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鼓励试点医疗机构选拔相关专业人员到疾控机构参与传染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3月底前)。组织制定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部署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4年3月—12月)。推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和时间节点,跟进推动任务落实。

(三)评估总结(2025年1月—12月)。2025年初,对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完善评价考核办法,总结试点工作成熟做法和经验。到2025年底,建立起高效协同、措施完善的医防融合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平阳县公共卫生委员会,由县卫健局(县疾控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督导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保障力度。强化疾控机构、综合性医院感染病学科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疾病早发现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保障体系。

(三)强化工作联动。县卫健局(县疾控局)要加强与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实现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四)做好跟踪评估。加强对医防融合创新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动态跟踪调度,及时评估工作开展成效,公布进展情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五)完善督导考核。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综合评价,并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医防有效融合。



附件:平阳县医防融合创新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平阳县医防融合创新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

1

组织机构

1.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日常工作,开展工作督导,落实岗位职责。

2024年

3月

2.成立县医防融合工作指导中心。

3.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成立医防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委员会。

2024年

6月

2

工作模式

4.建立公共卫生专员、联络员派驻制度,医共体成立公共卫生中心。

5.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与疾控机构建立“人员双聘、双流动”机制,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互派人员。

2024年

12月

3

工作机制

6.定期会商制度。

7.建立协同处置机制,成立医防融合应急流调中心,重大疫情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

8.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医疗机构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

9.落实医疗机构医防融合工作任务清单,将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考核。

10. 全面实施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

4

能力建设

11.组建应急医学救援队伍。

2024年

12月

12.开展传染病多病共防。

13.强化人才队伍培育,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交叉培训制度。

5

信息建设

14.建成多层次多部门多病种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症状监测。

15.依托医防融合大数据平台,打通区域诊疗及公共卫生等信息系统,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

6

资源共享

16.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扩大免疫预防服务,针对老年人、糖尿病病人等特殊人群开具“免疫处方”。设立疫苗接种咨询服务门诊,为特殊健康状况人群提供预防接种咨询和评估。

17.优质资源共享。建立县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共享制度,共享检测资源,联合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服务。

18.打造健康教育主阵地。医疗机构门诊候诊、输液室等场所宣教信息化建设全覆盖。健康教育纳入医疗机构“双处方”流程,落实住院患者入院、院中、出院等环节的健康教育。

7

督导考核

19.根据医防融合评估办法,加强日常督导,开展效果评估。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