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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海西镇地处飞云江下游万全平原的东面,东临东海,西接万全镇,南接鳌江镇,北接瑞安市南滨街道,全镇陆域面积30.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9.4公里。 1.2河流水系 海西镇水资源较为丰富,境内河流交错。海西镇辖区内河道众多,水网密布,共有河道106条,河道总长近70公里。 本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降水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00mm左右,年降雨日在140-160天之间,年平均气温在17.2℃,气候温润,雨量充沛。 1.3 重点防护对象 1、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仙口村、二沙村、一沙村、海湾村存在小流域山洪灾害易发区域,一沙村、北山村存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2、重要水利工程设施。 3、西湾景区:西湾景区海岸线总长16.5公里,从南至北可分为扬屿山、二沙、西岙口、海湾头沙自然村、跳头五大景区,景区入口有5处,台风季节恰好又是景区旅游高峰期,外来旅客较多。 4、渔船及滩涂作业区 海西镇现有渔船436艘,伏休期结束后,分布全国各海域作业。此外,滩涂养殖以及捉小海人员较多。 5、海堤。 全镇现有海堤三处,每次台风来临前,前往观潮人员较多。 6、其他防汛防台重点需要防护的对象:各村的地质灾害点、小山洪流域重点、在建工程、老旧民房、重要供电设施、重要供水设施、重要通讯设施、重要交通枢纽等。 1.4 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堤防等水利工程巡查与应急抢险。 (3)山洪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人员避险。 (4)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保安。 (5)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 (6)风、雨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以及监测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发布。 (7)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海西镇辖区洪涝台旱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海西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主要职责海西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总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章志刚担任,指挥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林加成担任,镇防指常务副指挥由常务副镇长谢剑锋担任,镇防指副指挥由各业务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镇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和镇属各单位组成。 3.2海西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预案,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预案编制; ③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堤防、水闸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⑤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村民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⑥组织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⑦组织落实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100%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并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⑧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镇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镇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3海西镇防指办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②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预案; ④负责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责任人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⑤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⑦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⑧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海西镇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镇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风险防控组:按照镇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4.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3.5海西镇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指挥长: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为本行政区域人员转移责任网格责任人,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副指挥长:在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按职责负责分管工作。 4.包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分包区域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5.防指办主任:负责镇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镇级防指的参谋,并督促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7.水利员:负责镇级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镇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8.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镇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9.灾害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10.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4 监测预报预警 4.1 信息监测 镇防指办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气象、水利、自规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雨量、水位和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信息,负责接收本镇各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监测预警信息。 应急响应期间,由监测预警组负责相关信息的接收与本镇有关信息的监测。 4.1.1气象监测预警 镇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并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到各村监测预警员微信群,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将信息传达到各村各户。 4.1.2水文监测预警 镇水利员负责接收县级水利部门发布的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和水文监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到各村。各村水利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转发县、镇两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掌握了解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熟悉“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4.1.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镇地质灾害信息员负责接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信息。并将信息发布给各村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员,并向村发布实时预警。 4.2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 4.2.1预警叫应 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镇防指要及时接收县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并第一时间向各行政村发布预警,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村气象信息员、应急管理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要实施“叫应”。 4.2.2预警和响应联动 镇防指应急响应原则上要与县防指预警相衔接,将预报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科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要根据县级监测预警信息,结合各村实际天气情况,科学研判,适时启动自主应急响应,并报县防指。 镇防指要将预警信息与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行动措施相衔接,明确对应标准、流程、责任,纳入各村预案内容。 镇防指在接收到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开展会商研判,结合各行政村提出的风险管控意见,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预案及时采取“五停”措施,并督促落实。 4.3预警信息发布 镇监测预警组要根据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专群有别、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预警发布内容、范围、程序等,科学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5.1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同步启动;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或3小时超过55毫米,或6小时超过8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海西镇暴雨橙色预警; (5)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2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同步启动;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40毫米,或3小时超过75毫米,或6小时超过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12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海西镇暴雨橙色预警,视情况启动; (5)镇域内2个水利雨量监测站点出现准备转移警戒值; (6)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3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同步启动;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50毫米,或3小时超过100毫米,或6小时超过12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1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海西镇暴雨红色预警; (5)镇域内2个水利雨量监测站点出现立即转移警戒值; (6)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5.4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全域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同步启动; (2)镇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镇面雨量1小时超过70毫米,或3小时超过120毫米,或6小时超过1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3)全镇24小时面雨量2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气象部门发布海西镇暴雨红色预警,视情况启动; (5)镇防指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6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镇防指应根据镇域内各村水雨情情况,结合县级监测预警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镇防指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自主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开展村自为战应急救援,并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同时报告县防指。 6.1 应急响应启动权限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或结束)及等级调整由镇防指决定。其中Ⅳ级由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由镇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 6.2 应急响应启动形式 (1)启动形式可以是镇防指发布文件,也可由镇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根据权限在相关会议或镇干部群、村干部群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县防指全域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的,镇防指启动等级同于县防指响应等级时,则镇防指转发县防指响应文件视为镇防指启动响应。 7 应急响应行动 7.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分管防汛、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资规的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室干部进岗,镇防指办加强24小时值班。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3)镇防指通知各村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薄弱堤防、各类危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检查、巡查工作。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常务指挥长进岗带班,镇包片领导或驻村干部下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全镇一半以上干部上班。综合组、风险防控组、后勤服务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知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做好进岗准备,组织驻村干部下村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镇防指常务副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②部署落实危房、建筑工地、低洼易涝区的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③根据县、镇防指部署,及时关停在建工程和涉水野外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④督促检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⑤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抢险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镇、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5)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包镇领导进岗,镇防指指挥长进岗带班,全镇干部到岗到位,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全员入村进岗。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以下人员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受影响人员;地质灾害风险区受影响员;其他视情况需转移人员; ②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或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③通知镇、村防汛抢险队员集结待命,根据险情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县防指支援。 ④视情通知学校停课,关闭全部旅游景点,暂停所有户外活动,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尽可能明确实行交通管制的地段) (4)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尽可能明确具体的统计上报时间)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包镇领导进岗,镇防指指挥长坐镇镇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工作,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到联系村指挥。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预警信息。 (3)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①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行政村低洼易涝区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②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③镇、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 ④组织实施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应急措施。 ⑤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⑥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镇自为战。 (4)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8 抢险救援(1)镇里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各行政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各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由镇防指办统一调度使用。镇防指办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防汛防台抗旱义务,在灾情发生时,及时调配人员和设备参加抢险救灾。 (2)镇防指、村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按照《浙江省镇镇(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 (3)镇防指办负责镇级防汛防台抗旱专用物资及部分日常性物资的采购、储存、管理和发放;同时,负责各村的日常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采购、发放,各村负责村级物资的储存和日常管理。 (4)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视情在易受灾地区、难救援地区、空巢村等高风险区域预置救援队伍、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做到一旦有事能够迅速反应、依令而行。有序商调有关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9 信息送报和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和人员伤亡前必须提前报告县防指办。 10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当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生变化时,镇防指根据事件分级标准,适时调整(提高、降低或结束)应急响应等级。 镇防指及时组织对灾害防御过程、防御结果进行复盘评估,总结防御经验。 11、 灾后处置 发生水灾时,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镇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镇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针对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乡镇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紧急情况
通知 下达指令 报告 通知 反馈 通电 通水 通讯 通路 海西镇防汛防台应急部门负责人汇总表
11.6 防汛防台灾后卫生、防疫安排 防疫工作负责部门:海西镇卫生院 负责人:钟方伟 灾后为了确实保护环境、防止疾病,卫生院组织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对重点场所如学校、托幼机构、车站、农贸市场等进行外环境消杀;对山水引流点社区村居摸底后保卫计办,由卫生疾控部门监测和消杀;加强对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同时做好灾后的防病宣传。 12 预案管理 12.1管理和更新 镇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备案,并根据实际防汛防台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镇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12.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海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镇防指组织机构名单;2.各工作小组名单;3.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清单;4:海西镇灾害(气象)信息员名单;5:应急救援队伍名单;6.防汛防台重点风险防御清单;7.镇物资装备清单;8.海西镇防汛防台“镇自为战”工作清单;9.海西镇避灾点清单;10.海西镇需转移人员清单;11.海西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2.海西镇突发性地质 灾害应急预案;13.海西镇人员转移安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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