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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86/2024-13990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海西镇
生成日期 2024-0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海政发〔2021〕7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海西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委会关于部署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海西镇实际,特制定《海西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海西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6日


海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6日印发




海西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委会关于部署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海西镇实际,特制定海西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导向,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事故风险持续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的目标,为建设“滨海古邑、产业新城、美丽海西”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放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论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观看传播工作。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有关单位组成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安排专题学习。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村(居)委会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六化”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高危企业在岗转岗、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100%考核合格上岗。开展“持证上岗”和专业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五是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等系列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应急手册》《应急与安全手册》等读本,大力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六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平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七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认真落实《平阳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消防、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旅游、城市建设等功能区、城乡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八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按照《平阳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实施安责险,加强事故预防,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信息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10大领域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环节管理。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三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县交警六中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海西市场监管所、镇环境监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一是聚焦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二是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四是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五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智密防控。(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办、镇住建所、滨海市场监管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镇环境监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办整办未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指示标识设置不足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二是开展人员密集企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推行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等制度。二是加强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等三项任务。四是打牢火灾防控基础,推进镇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3年,镇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育、卫生健康、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对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榆垟派出所、镇民宗所、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资规所、镇住建所、海西市场监管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三是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四是深化实施农村四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牵头,县交警六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渔船安全源头管理。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渔业船舶“一打三整治”,进一步排查清理“三无”渔船、辅助渔船、挂靠渔船。三是强化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四是加大出海捕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6.旅游安全整治。一是要加强对跳头金沙滩、一沙观音洞、海湾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二是做好五一、十一、春节旅游高峰期景区内人流、车流管控预案,确保安全有序。(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县交警六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城市运行领域安全整治。一是紧盯天然气管网、供电、供水安全,督促企业定期进行设施设备运行的检查维护,及时消除故障。二是加强排查管控建城区低洼地带、道路桥梁等重点领域,落实好整治措施,严防事故发生。(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牵头,浙能集团平阳分公司、万全供电所、宋埠水厂、万全学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城乡危旧房安全整治。一是对全镇所有农村房屋(含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祠堂等人员密集建筑物)进行结构安全鉴定。二是制定C级危房加固维修和其他整治措施以及时间表,在2021年底前完成。三是严格落实D级危房“五个一律”措施。 (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牵头,镇民宗所、镇社会事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9.地质灾害点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北山村、一沙村、海湾村等滑坡体、崩塌体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点的山体的监测力度。二是制定常态化巡查机制,监测机制、速报机制。三是做好农村四好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及整治工作。(镇资规所牵头、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综合利用信用监管等措施,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达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海西市场监管所牵头,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镇住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监管执法贯穿始终,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改任务落实;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始息迁就;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7月)。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组织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各科室、基层站所对照方案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定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活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同时,推广有关标杆单位、企业的经验。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查,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