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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平阳县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3〕10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平阳县顺民渔业专业合作社等3家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运行进行经费补助和工作考核,拟拨付第二笔运行经费补助15.75万元和考核奖励补助资金37.975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向我局渔业发展专班反映。 联系人:林天宣;联系号码:0577-58113109;地址:鳌江镇江滨路68号渔业大楼6楼。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平阳县2023年度渔船基层管理组织运行经费(第二笔)及工作考核 奖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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