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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公示(2024第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现将设置人(单位)郑邦士申报诊所备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现将已备案诊所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平阳郑邦士口腔诊所

机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129-133号

法定代表人:郑邦士

诊疗科目:口腔科(含口腔种植专业)******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所有制形式:个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备案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科

联系电话:0577-63660026,0577-63660132

联系地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健局大楼406室

邮政编码:325401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