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24年6月份符合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县的30条意见》(平委人〔2021〕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的规定,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联合审核,拟陈晨4人为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条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4611日至202461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平阳县委人才办:0577-63727006;平阳县住建局:0577-58191703。

 

附件:2024年6月符合平阳县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人员公示名单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11

 

附件:2024年6月符合平阳县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