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商务系统应对洪涝台旱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110号)等文件,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阳县商务系统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平阳县商务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由平阳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平阳县商务局成立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县商务行业的安全应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苏立坤 第一副组长:缪昌军 副组长:叶长春 陈玲丽 叶剑强 章途帮 黄张慧 成 员:肖淑霞 林霜霜 杨群哨 肖方雷 工作总责:我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由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局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各地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责任分工: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由局长、领导小组组长苏立坤同志负总责,根据局工作实际,分为三个工作小组。 第一工作组:负责到县防汛抗台指挥部待命,及时传达上级最新的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根据上级工作指令做好工作部署。 第二工作组:负责到挂钩联系乡镇待命。 第三工作组:做好政务平台及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各类应急文件、通知的收文和传达工作,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负责收集、汇总各条线应急情况,报领导小组审阅后,分解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商务系统各企业发布灾害天气信息;发布安全工作通知和要求;负责做好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协调供应工作;做好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物资购买、保存和发放,负责灾害时值班人员后勤保障;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监测预警 根据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站等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地质灾害、危旧房(老旧房)、城市内涝等灾害监测和预报信息,以及本地区商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各浙政钉群、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分别向各类商务企业发布本地区相关洪涝台旱灾害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做好洪涝台旱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切实加强商贸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二)应急响应 县商务局洪涝台旱灾害等级与县政府洪涝台旱灾害等级保持一致,按轻重缓急分别对Ⅳ、Ⅲ、Ⅱ、Ⅰ四个等级的应急响应需采取的措施作了叙述。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分别启动相应等级。预案启动后,根据对应的响应等级召开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灾情及商务行业的情况,研究部署应急行动措施。 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一览表 灾害级别 | 灾害特点 | 应急措施 | 责任 科室 | 一般(Ⅳ级)事件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Ⅲ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 (2)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全县将发生较大范围5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测全县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潮位:鳌江站3.85米(85高程,下同)。 (4)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 | 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旱情等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送到局浙政钉工作群、微信群、短信平台,及时做好预警工作。 全局党员干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每日16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若有灾情发生,需2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及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初步灾情报告。 | 办公室 | 较大(Ⅲ级)事件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Ⅱ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擦我县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县近海转向。 (2)全县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潮位:鳌江站4.05米。 (4)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4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0.5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 在前项工作基础上,增加: 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各商场、超市、加油站等物资储备情况,了解主要企业困难和所需帮助。 每日8时、16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若有灾情发生,需2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及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初步灾情报告。 | 各科室 | 重大(Ⅱ级)事件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Ⅰ级)事件处理: (1)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县沿海北上。 (2)全县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潮位:鳌江站4.30米以上。 (4)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 在前项基础上,增加: 1、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副组长进岗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机关全体同志保持24小时通讯顺畅。2、通知全县各商场、超市、加油站等按要求做好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3、各科室通过各浙政钉群、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分别向各类商务企业发布本地区相关洪涝台旱灾害警告、警示,分头了解企业受灾情况并汇总。 3、局机关准备好避灾物资、断电断水应急物资和2天以上食物。 每日8时、16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若有灾情发生,需2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及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初步灾情报告。 | 各科室 |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 (2)全县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潮位:预测初一、十五前后天文大潮与台风和暴雨三碰头,潮高4.5米以上。 (4)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3万人以上。 | 在前项基础上,增加:1、召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指令,启动机关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带班,全体同志保持24小时通讯顺畅。2、各工作小组根据分工,有序做好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进驻县防指,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每1小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若有灾情发生,需2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及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初步灾情报告。 | 各科室 |
(三)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各科室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及时做好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有关设备供应、企业受灾情况等有关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后期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在接到有关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通知时,应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做到人人皆知,共同关注。 (二)各科室应认真做好灾情收集,将灾情状况及抢险救灾情况及时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到先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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