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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4-14079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2024〕29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打造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4〕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打造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打造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公布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名单的通知》(浙供合发〔2023〕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抓好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建设,推动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标准化生产经营覆盖面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严格按照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的5项20条目标任务,持续完善提升我县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在深入推进全省“三位一体”深化改革实践中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主要目标。

以县农合联为平台,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形成一批具有平阳特色的标志性改革项目、成果,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集政府部门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持续提升为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迭代升级“浙农服”等为农服务应用,打造各部门融合、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化平台,完善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应用场景及协同机制,形成数字化支农合力;推动产业农合联改造提升,实现对主导产业的全覆盖,以产业农合联为纽带,推动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标准化生产经营覆盖面提升,带动合作社和小农户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三位一体”生产合作提升工程。

1.提升产业、乡镇农合联服务能力。分析我县农业产业特征,通过叠加和整合农合联会员的专业服务资源、服务功能,积极组建产业农合联,实现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农合联覆盖率100%。整合农户资源,积极引导各散小农户加入产业农合联,实现抱团发展,新增省级产业农合联1家。持续推进乡镇农合联规范化发展,落实乡镇农合联的场地、人员及经费,开展乡镇农合联实体化运作,探索考评机制和定期交流制度,促进乡镇农合联富农实效发挥。强化基层供销社与乡镇农合联融合发展,发挥基层社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带*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新建或改建一家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技推广、农机服务、农资配送、农产品展销等综合性服务的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面积3000㎡左右),中心设置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窗口的为农服务大厅。通过新建、联建、服务扩面等方式最终实现乡镇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服务重心下移、人员力量下沉、资源保障下倾,为农村农业生产提供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业金融服务、农产品展示展销等全链条服务。为有效开展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工作,增加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各有关乡镇、平阳农村商业银行)

3.建设农合联数字化应用场景。在全省数字农合联平台“浙农服2.0”基础上,加强数据信息采集归集、预警分析、研判决策,完善数字农合联业务应用体系、应用支撑体系和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县农合联相关数据资源转化利用,针对我县实际完善功能模块,支持和指导产业农合联建设数字化应用场景,有效运行产业农合联数字化应用5个以上。加快产业农合联核心基地数字化改造,打造产业农合联特色应用,提升产业农合联服务精准度。(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商务局、各有关乡镇)

4.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社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参与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优化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流程,加快农村生产要素流通和集聚,不断提高农村土地流转业务能力,形成良好市场竞争氛围。参与开展农民培训服务,建好县级农民学校,优化农民培训体系,大力培养乡村振兴“生力军”。(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三位一体”供销合作畅通工程。

5.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支持供销社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积极参与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建设,为农产品提供产中物流集散、加工配送、产品安全监测等服务,增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承担特殊时期农产品保供工作。建立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商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多网格渠道,为城乡家庭提供全套配送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安排一定额度的工会节日福利费用用于支持本地农产品,帮助解决销售问题。利用供销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络开设以“瓯越鲜风”“平阳五个鲜”等农产品公共品牌为主的供销社连锁直营门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

6.提升农资应急储备保供服务。建设县级农资应急储备仓库,着力解决我县农资储备仓库用地需求。招引大型农资经营企业进驻,配套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农资物流园区、统防统治等项目,打造服务功能完备、服务方式多样、流通网络健全、企业运行高效的经营服务体系。发挥县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建立“点对点”应急保供配送机制,全面提高我县农资供应能力。建立农资应急储备监测制度,合理安排储备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县农资供应充足。提升农资经营门店建设,支持提升现有农资门店形象,鼓励设立农资供应网点,畅通农资供应渠道和信息服务,确保农资供应安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强化“供富大篷车”服务。大力推进“供富大篷车”项目,科学规划服务下乡线路,持续扩大服务内容、参与范围,丰富实施模式,每年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用于“供富大篷车”项目运营经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对接,定期举办农产品展销会,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本地及县外举办的农博会、农展会。加强供销信息采集和服务,促进生产经营主体与流通企业、生产基地与销售配送渠道有效对接。支持“供富大篷车”参与直销配送业务,强化生产基地与菜市场、超市、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进行合作,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支持“供富大篷车”开展“订单农业”集中采购,打造“一村一品”农产品模式,化解山区农产品销路难题,助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三)实施“三位一体”信用合作创新工程。

8.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加强对资金互助活动的指导、培训与协同监管。加强对农信担保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始终履行为农服务宗旨。拓宽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平阳农村商业银行、农行平阳支行等银行机构拓展为农业务,更好履行支农服务职责。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工作,完善涉农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建共享,鼓励各类主体维信、增信、用信。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政策,推进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试点,提高粮食、蔬菜等主导产业的保险覆盖率。(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农行平阳支行、县农商银)

(四)实施“三位一体”农业人才集聚工程。

9.加强“三位一体”人才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出台吸引各类当地农业能手、专家人才和专业机构服务我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的政策措施;合作引进、合作培养、合作使用农业高层次人才,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本土人才培养。推进农民培育工作,建好县级农民学校,支持培养一批凝聚力强、带动性强、业务能力强的农民党员、农村实用人才、农创客和新型职业农民,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本地青年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直接与农民对接,增强农民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供销社、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推进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工作,建立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定期会议研判协商的协调机制。各乡镇要强化力量,切实抓实抓好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工作。将2024年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各项工作纳入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乡镇、县级部门单位责任捆绑,定期开展督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平阳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民合作基金管理办法》(平政办〔2024〕28号)精神,规范县农民合作基金管理委员会运行,优先落实县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及时协调中央、省、市已下达资金与试点项目对接,保障试点所需扶持资金;优先保障县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配送项目用地需求;将数字农合联数字化应用作为省级实施县的重点支持项目。

(三)加强经验宣传。认真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成功经验及试点成效,实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加强对我县“三位一体”改革宣传推介,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改革亮点和有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三位一体”改革的良好环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