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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平原水乡,一河两岸”万全镇叶垟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批复-1000万以下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311-330326-04-01-821448

平发改投资〔2024〕32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政府

项目名称:“平原水乡,一河两岸”万全镇叶垟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行业类别:城建

建设地址:平阳县万全镇叶垟村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面积7574平方米,铺装节点提升4229平方米,沿河栏杆拆除替换1250米,以及河边绿化景观提升1200平方米。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600万元和建设单位自筹375万元。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原水乡,一河两岸”万全镇叶垟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

2024年3月4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