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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萧江镇夏桥河浦上屋至站底农村公路通自然村工程的批复-1000万以下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404-330326-04-01-525122

平发改投资〔2024〕107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行政

项目名称:萧江镇夏桥河浦上屋至站底农村公路通自然村工程

行业类别:交通

建设地址:平阳县萧江镇,主线起始于现状道路(K0+000),终点位于现状道路(K0+700)处;支线起始于主线 K0+580,终点位于河浦村委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道路总用地面积为4892.96平方米,新建路线总长为0.9千米(其中主线全长0.7千米、支线全长0.2千米),路基宽度为5.3-6.0米,路面宽度4.5-5.5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2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为6241平方米。全线共涉及桥梁提升改造1座,平面交叉共8处,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防护与加固工程、排水工程等。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8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3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819万元。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根据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会议纪要〔2024〕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萧江镇夏桥河浦上屋至站底农村公路通自然村工程建设。

2024年5月21日                                                                

抄 送: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