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活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建议加强电动车充电桩监督管理措施的提案》(政协提案27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得益于政策扶持和自身性价比优势,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31.6%,同时新能源车的普及也带来了居民加装充电桩的广泛需求。对于您提出的加强电动车充电桩监督管理措施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开展了多项行动以加强充电桩的监督管理。 一、推进充电桩设施建设,强化安装经营主体管理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9月7日,我县正式印发《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基础设施先行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要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力度。《方案》明确,县住建局、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要严格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进行把关。 二、建立新能源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维常态监督管理 我县明确各乡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平阳供电公司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充电设施业主、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检,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社会公用充电桩定期开展安全检测。推动乡村独户居民自用桩配置消防器具。严禁违规私增充电桩或直接充电等行为,引导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和接地设备。 最后,感谢您对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 艺,联系电话:13758811841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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