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水头至鳌江段工程、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腾蛟至水头段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县现行政策规定对《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水头至鳌江段工程、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腾蛟至水头段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平阳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传真:0577-63889036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ycqb@qq.com) 附件:1.《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水头至鳌江段工程、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腾蛟至水头段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水头至鳌江段工程选址红线图 3.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腾蛟至水头段工程红线图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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