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拟对甬台温高速复线连接线工程(海西至鳌江公路-新园路至胜利东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甬台温高速复线连接线工程(海西至鳌江公路-新园路至胜利东路段)

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海西镇的新园路与海昌路交叉口,与融合路相交后利用现状西湾隧道为右幅,新建左幅隧道穿越北山后至西湾社区,在鳌海线东侧新建隧道穿越古盘山至二沙村,而后经西湾围涂区二期后至横山大道与中隔堤交叉位置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路线全长6.749km,道路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工程占地总面积18.017hm2,其中永久占地15.85hm2(包括三改用地),临时占地2.167hm2。

2024年8月22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甬台温高速复线连接线工程(海西至鳌江公路-新园路至胜利东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使用环保式移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气:围墙围蔽、洒水降尘、土方及时转运、加盖篷布、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等措施。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施工挖土方合理利用,余方优先回填利用,其余考虑合法消纳点外运消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