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索引号 001008003008003/2024-14250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平阳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司党〔2024〕25号 关于裘洁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裘洁艳同志任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科长,免去其行政执法监督与应诉科科长职务;

徐津津同志任政治处副主任(正股);

章宏同志任行政执法监督与应诉科科长,免去其海西司法所所长职务;

曾怡同志任行政执法监督与应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林丹丹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免去其腾蛟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进军同志任行政复议与政府法律事务科副科长,免去其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进同志任行政复议与政府法律事务科副科长,免去其政治处副主任(副股)职务;

上官小春同志任行政复议与政府法律事务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林加晚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鳌江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陈杨同志任昆阳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水头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朱舒然同志任鳌江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行政复议与政府法律事务科副科长职务;

陈财棉同志任水头司法所副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银洁同志任腾蛟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顺溪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潘进进同志任海西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政治处副主任(正股)职务;

游建希同志任顺溪司法所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副科长职务;

郑万和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昆阳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许良炸同志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宪通同志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柳余春同志鳌江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平阳县司法局党组

202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