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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7月29日在平阳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平阳县财政局

目录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二)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三)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六)财政预算绩效情况。

(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二、2023年主要财政工作措施

(一)坚持厚植财源、精准施策,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二)坚持助企惠企、激发活力,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三)坚持城乡融合、强村富民,打开乡村发展空间。

(四)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福祉,增添民生政策温度。

(五)坚持降本节流、提质增效,优化财政管理水平。

(六)坚持深化改革、多点发力,提升财政国资监管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阳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优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8.9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8%,其中:税务部门征收32.03亿元,财政部门征收8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86.36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3.0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政府基金调入资金28.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36万元、上年结转7.98亿元),收入合计126.39亿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1亿元,同比增长7.82%,完成调整预算的99.94%,加上转移性支出28.67亿元(其中:上解支出21.4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1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5亿元),支出合计126.39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8.9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8%。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72.60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3.0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政府基金调入资金28.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36万元、上年结转7.98亿元、减去乡镇支出13.76亿元(其中:体制补助支出6.96亿元)),收入合计112.63亿元。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5亿元,同比增长1.97%,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的85.92%,加上转移性支出28.68亿元(其中:上解支出21.4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1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5亿元),支出合计112.63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7.33亿元,同比增长9.52% ,完成同口径调整预算的93.09%,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3.66亿元,同比下降62.81%,完成调整预算的95.52%。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31.48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212万元、上年结余1.15亿元、地方性政府基金调入10.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5亿元),收入合计98.81亿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9.05亿元,同比下降11.87%,完成调整预算的92.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8亿元,同比下降70.48%。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9.7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668万元,调出资金28.95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413万元),支出合计98.81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县本级。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7.33亿元,同比增长9.52% ,完成同口径调整预算的93.09%,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3.66亿元,同比下降62.81%,完成调整预算的95.52%。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25.06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212万元、上年结余1.15亿元、地方性政府基金调入10.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5亿元、减去乡镇支出6.42亿元),收入合计92.39亿元。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2.63亿元,同比下降11.87%,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的9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8亿元,同比下降70.48%。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9.7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668万元,调出资金28.95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413万元),支出合计92.39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7亿元,同比下降2.0%,完成年初预算的92.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9亿元,同比增长13.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2023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赤字1978万元,上年结余54.11亿元,滚存结余53.9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21万元,同比增长11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收入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41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96万元,同比下降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加调出资金3236万元,支出合计4132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债务限额。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5.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8.33亿元。

2.债务余额。

2023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7.39亿元,占32.66%,较上年增加3亿元;专项债务118.32亿元,占67.34%,较上年增加18.75亿元。我县债务余额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之内。

3.债务变动情况。

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21.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亿元,专项债券18.75亿元。

一般债券3亿元,分别为平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1亿元,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5000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1000万元,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平阳段)5700万元, 228国道至昆鳌大道连接线工程700万元,平阳县垃圾填埋场工程郑家内村安置地市政配套工程500万元,平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200万元,杭深高铁鳌江站增加站房面积工程200万元,平阳县鳌江干流治理水头段防洪工程1200万元,平阳县塔头粮库拆建项目500万元。专项债券18.75亿元,分别为平阳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二期)3000万元,平阳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三期)5000万元,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5亿元,平阳县职业教育建设项目2亿元,平阳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1亿元,平阳县鳌江公办幼儿园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500万元,平阳县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2000万元,平阳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道路工程1.6亿元,平阳滨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亿元,平阳县昆阳镇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综合提升工程1.2亿元,平阳县昆阳智慧产业园电力设施工程9000万元,平阳县各乡镇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项目1500万元,平阳县昆阳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5000万元,中国塑编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1亿元,平阳县麻步镇花果田园•老区共富示范区工程项目4500万元,苏步青故里文旅设施提升工程9000万元,平阳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5亿元,平阳县浙南红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5000万元。

4.债务偿还情况。

2023年我县无到期债务。

(六)财政预算绩效情况。

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谁使用资金,谁填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要求理清职责关系。并由财政局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实质性监审,规范县级部门重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和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立项环节的绩效约束。2.推进部门项目自评与绩效监控,以数字化改革赋能,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在信息化平台布置开展绩效自评与监控,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在同一个信息化系统中开展,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2023年度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15个,涉及资金41.2亿元。 3.继续深入落实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中对新增或重大政策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共节约预算资金8.87亿元;2023年度绩效监控结果运用共调减当年度预算资金7762万元;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共精简、合并、取消2024年预算项目48个,节约资金2.66亿元。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预算单位整改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支4328.75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448.75万元,市级106万元,省级2278万元,中央1496万元;主要用于帮促增收项目、平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补助、低收入农户大病医疗再保险及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益康保)、安居圆梦、雨露计划等项目。

二、2023年主要财政工作措施

2023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凝心聚力、精准发力,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灵活运用财政工具,全力支持稳经济、促发展、强信心,以财政平稳运行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厚植财源、精准施策,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扛起抓收入主体责任,全力以赴争资源、保平衡、稳增长,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8.95%。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47.02亿元,其中省财力性专项补助较去年增长49.3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1.7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8.75亿元。制定出台《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激励办法》,激励各部门加大条线对接力度,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助推各项事业发展。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把牢预算编制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压缩展会等宣传经费。

(二)坚持助企惠企、激发活力,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优质税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生好产业提升、项目引育、科技创新之财。将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谋划设立20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能快则快、应享尽享”原则,真金白银兑现惠企支出6.33亿元,推动一揽子助企政策落地见效。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全县政府采购规模23.53亿元,其中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总额比重达95.20%;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价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由10%降至1%。

(三)坚持城乡融合、强村富民,打开乡村发展空间。将“三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全年农林水支出13.16亿元,同比增长43.9%,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全力整合21个项目,争取2023-2025年绿色转化省财政专项激励三年3亿元,进一步拓宽打通生态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转化路径。争取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打造共富乡村试点,获省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市级“未来乡村”共建共享平台试点资金709万元。投入2932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21个“折股量化”及“飞地抱团”项目,通过完善“村集体+农户+企业”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盘活农村土地、厂房等资源,持续做大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

(四)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福祉,增添民生政策温度。科学统筹重要节点库款调度工作,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全年民生支出79.04亿元,同比增长14.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88%。支持教育事业21.40亿元,助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平阳教育高地、打响“学在平阳”品牌。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方面强化保障,投入11.14亿元支持医疗健康事业,支持县域尖端医疗供给、健康服务全域覆盖、优生优育保障,推动县域医疗能力大幅提升。落实一揽子养老待遇调整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等发放标准,补齐养老短板。

(五)坚持降本节流、提质增效,优化财政管理水平。及时开展防疫资产处置工作,累计清点防疫资产3.68亿元,划拨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防疫物资1.59亿元,避免资产流失浪费。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国有资产4599万元。有序解决基建户、往来款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分门别类、逐步整改,共清理基建户179个。重塑项目投融资决策机制,组建投融资项目评审中心,为规范投融资业务打好基础。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完成投资估算、结算备案审核666个,节约政府投资金额8.84亿元。

(六)坚持深化改革、多点发力,提升财政国资监管效能。立足财政主责主业,将清廉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努力打造“政治清明、经济清净、文化清正”的清廉机关。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常态化排查风险、措施、责任“三张清单”,狠抓执纪监督。围绕“财会监督年”活动,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乡镇内控和财务检查等系列工作,构建多跨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加强“两直”资金动态监控,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推行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迭代升级数字国资监管系统,完善人事、资产、产权、财务、审批和风险预警,优化国企资金管控。

2023年政府总决算公开报表.xls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