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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破梗阻·优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办〔2024〕9号)精神,根据县纪委县监委《关于起底营商环境等“中梗阻”问题线索的通知》(平纪〔2024〕37号)部署要求,县司法局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特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讲法治、不守秩序问题,着力纠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 “无事不扰”要求不到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重复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私利性执法,类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干扰市场秩序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聚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破“梗阻”。着力纠治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没有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过错等因素,存在行政执法行为随意性较大、裁量权基准不完善、裁量空间过大,执法不公、类案不同罚、执法僵化等滥用处罚裁量权情况等问题。 (二)聚焦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破“梗阻”。着力纠治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不能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不完整,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 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没有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不完整,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缺失,存在执法程序违法风险等问题。 (三)聚焦行政执法新型监管破“梗阻”。着力纠治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时,没有严格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查一次原则,没有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存在单部门重复检查,多部门未同步联合检查、涉企重复检查频次过高等问题;未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涉企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平纪办〔2018〕1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工作等问题。 (四)聚焦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破“梗阻”。着力纠治各行政执法单位没有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各自履职边界,没有从部门职责分工、举报投诉处理、案件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于涉及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举报、投诉,没有及时受理,作出相应处理等问题。 (五)聚焦包容审慎合规监管破“梗阻”。着力纠治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监管中未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存在行政执法方式单一,没有公布“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存在过罚不当、“小过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有温度执法、合规监管理念尚未完全融入行政执法工作中等问题。 (六)聚焦行政执法增值服务破“梗阻”。着力纠治行政执法 “1+8”领域增值化执法服务未全覆盖,没有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服务、引导、规范、治理作用,未推广涉企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指导意见书同步送达机制,未建立跨部门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存在信用修复后未同步撤下处罚公开信息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1.问题自查阶段(2024年3月底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专项方案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针对“执法中梗阻”涉及的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报《“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问题自查表》,于3月28日前报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与应诉科备案(潘进进 联系方式656161 浙政钉13958966161)。 2.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4月至7月) 针对行政执法单位整治情况,县司法局将协同县纪委监委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覆盖行政执法“1+8”领域专项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做一次全面“体检”。 3.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8月至9月) 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自查发现和抽检提出的问题要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推动整改。县司法局将定期协同县纪委监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 4.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 县司法局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负责,县司法局起底纠治涉企“执法中梗阻”问题线索,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严肃查摆问题并及时整改,共同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合力。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纠治涉企 “执法中梗阻”确定的任务和要求,通过真督实察并推动问题整改,促进自身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 强化经验交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设立行政执法举报曝光平台,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广泛参与“中梗阻”问题纠治,适时筛选一批“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纠治最佳案例、最佳实践,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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