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4〕190号 平阳县麻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麻步镇电商创业示范园区农贸市场初步设计的报告》(麻投〔2024〕13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3〕74号文,2024年6月27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公司、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局、麻步镇人民政府、联建办对浙江平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麻步镇江北片J-08地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51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15.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82.44平方米(包括综合农贸市场6474.37平方米,配电房99.53,弱电21.84平方米,消防室兼监控室34.48平方米,垃圾处理间33.62、备货仓库1159.4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68.1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391.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3.24平方米(包括设备用房484.85平方米、机动车库2548.39平方米),绿化面积1021.56平方米,机动车位61辆,非机动车位434辆(包括室外电动非机动车位138辆、室外非机动车位109辆、室内电动非机动车位79辆、室内非机动车位108辆)。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局设计;(二)根据出让合同复核建设使用功能;(三)停车位及充电桩按规范设置。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给排水设计:优化管材设计、污水预处理等,同时做好与市政管网衔接;(二)电气设计:复核用电负荷,满足日后运行需求。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7213.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52.23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4年9月10日 项目代码:2406-330326-04-01-22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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