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4〕211号
关于同意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项目东区地下室餐厅装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项目东区地下餐厅装修初步设计的报告》(平丰发〔2024〕14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18〕123号文,2024年7月19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平阳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昆阳镇人民政府对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昆阳镇城东新区,东临经八路,西临经六路南至一环路,北靠凤凰路。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装修建筑面积1983平方米。 三、方案设计:(一)原则同意方案设计;(二)消防疏散距离按规范设计。 四、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五、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六、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七、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44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6.27万元。 八、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九、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4年9月1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8-330326-04-01-48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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