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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阳县闹村乡“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发改投资〔2024218

 

 

关于同意平阳县闹村乡“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平阳县闹村乡“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申请立项的报告》(闹政〔2024〕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闹村乡“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工程的建设是加快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促进闹村乡的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地址:平阳县闹乡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261.74m2(约39.393亩),共计5条道路,路线全长为39.073公里,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设计行车速度为15Km/h,按原有平面线型改造提升,路面宽度约5m-7.5m,道路挖土石方1340m3、破除原路面315m2,其中(一)灵溪线起点位于灵溪线K9+614岭头村附近,终点位于灵溪线K19+704埭头下村附近,道路总长度为10.09公里;(二)闹水线起至闹村乡上南村,与灵溪线相交,终点位于水头岭下村,本次提升至闹水线隧洞口,道路总长度为6.153公里;(三)闹联线起点位于闹村乡龙凤村,与灵溪线闹蒲线呈十字交叉,终点位于闹村乡上龚村,道路总长度为11.818公里;(四)闹蒲线起点位于蒲头村,与灵溪线相交,终点位于上浪村,经过桥梁与灵溪线、闹联线呈十字交叉,道路总长度为3.545公里;(五)闹仓线起点位于闹村乡人民政府附近,起点与灵溪线相交,终点位于闹仓线上仓北村附近,道路总长度为7.46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341.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政府投资)。

五、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中,职业卫生和节水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14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7-330326-04-01-25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