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卫生健康  >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变更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中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黄昌洲(黄昌洲)

医疗机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西路516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第二机构名称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第二机构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平阳中医院、平阳县中医院海鹚互联网医院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