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中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黄昌洲(黄昌洲)
医疗机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西路516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第二机构名称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第二机构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平阳中医院、平阳县中医院海鹚互联网医院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