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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鹏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程车贴花100万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鹏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程车贴花100万片技改项目

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工业区经二路11号

温州鹏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为1759m2,生产规模可达年产工程车贴花100万片

2024年9月25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鹏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程车贴花100万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丝印、烘干废气、擦拭废气经外部集气罩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1)进行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丝印网版、废活性炭、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