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安局关于处置涉案财物的公告
平阳县公安局在梳理近期办理的有关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保证金,存在无人认领的情况。请以下权益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凭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前往原办案单位办理有关核对处置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无人认领财物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依法处理。保证金具体信息,请见下文附件。
附件:逾期保证金公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