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卫生健康  >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备注一变更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润德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庄千梅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 平阳县鳌江镇广场路与荆溪路交叉口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备注一变更

核准变更后备注一:健康体检单元、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25台)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