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复生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蔡新林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 平阳县鳌江镇曙光北路226-228、浦发路92-98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诊疗科目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协议)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其他(漏肩风病、伤筋病)******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8月13日 特此公告。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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