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  > 审批信息

关于同意调整鳌江天然气综合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平阳县福领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鳌江天然气综合站项目核准内容的报告》(平福燃〔2024〕0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LNG气化站一座,用地面积6743平方米,建筑面积1168.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14平方米;包括辅助用房、门卫、灌装间;储存规模500立方米,出站供气能力12000Nm3/h;

新建天然气门站一座,包括6.3MPa过滤调压计量撬1

台,进口压力为6.3MPa,出口压力为4.0MPa,供气能力40000Nm3/h,4.0MPa调压计量加臭撬1台,进口压力为4.0MPa,出口压力为0.4MPa,供气能力40000Nm3/h;鳌江阀室至天然气门站之间高压管道1.2公里。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4516亿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

三、我局平发改投〔2024〕15号文件原核准的相关内容随之调整,项目其他事项按原核准文件实施。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请抓紧开展项目下步工作并办理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后实施。根据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项目唯一代码制和“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运行要求,请相关职能审批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登录在线平台按规定协同办理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进展基本信息。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3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208-330326-04-01-26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