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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平阳县海西镇城新线至四沙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城新-四沙、四沙-曾排头)的批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306-330326-04-01-289558


项目业主: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政府

项目名称:平阳县海西镇城新线至四沙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城新-四沙、四沙-曾排头)

行业类别:交通

建设地址:平阳县海西镇。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082.75平方米,改造道路全长1.463公里,本项目共分为两段实施,第一段为城新线至四沙,起点位于城新线k0+000,终点位于四沙自然k0+770,线路全长0.77公里;第二段为四沙至曾排头,起点位于四沙自然村k0+770,终点位于曾排头k1+463,线路全长0.693公里。全线按照四级公路(Ⅱ类)标准提升改造,设计时速为15千米/时,路基宽度由4.5米提升至6.5米,路面宽由4米提升至6米(局部过村段为3-4.5米),共设置圆管涵3道,以及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5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03.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政府投资)。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根据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平交〔2023〕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海西镇城新线至四沙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城新-四沙、四沙-曾排头)建设。                                 

2024年8月28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