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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文件精神,截至2025年1月9日共有8人符合条件,现对8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7-58123539)。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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