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序号已根据《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平政办〔2015〕155号)、《平阳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平住建〔2023〕129号)文件精神,按照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操作手册流程及配租操作相关事项补充规定整合排序完毕,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9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家庭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的形式向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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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1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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