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备平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使用计划的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为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库储备情况,现将下达给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105万元(浙财农〔2024〕86号)使用计划安排报告如下:
1.青街畲族乡南朱山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补助90万元;
2.水头镇新联村旅游步道提升项目补助15万元。
特此报告。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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